负责抚顺市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负责人:陈律圆
员额检察官:谢丹 张雅楠 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