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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搭台子 提素能 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结硕果

      时间2019-03-18

    “感谢领导!费劲心力搭建平台让我们成长。”刚刚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勇夺“业务标兵”称号的戴敏佳感慨地说道。此次全国未检精英大比武,来自抚顺市矿区检察院的戴敏佳为辽宁省检察系统争了光。而这份沉甸甸荣誉的背后,离不开她自身的孜孜努力,更离不开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多年来不断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模式,深入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系列举措。

    加强特色文化建设,培养“学习型”检察人才

    该院结合“检察文化示范院”创建活动,充实检察官书吧,新增国学经典、社会百科、法律专业书籍等2000余本图书,鼓励干警借阅图书丰富业余生活;通过开展检察长向干警送书、干警之间荐书等活动,充分调动干警学习积极性,形成“人人爱学学而不厌”的良好学习氛围。该院还创新学习模式,搭建“矿检讲坛”、“青年检察官疑难案件攻关小组”等学习平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哪里弱补哪里”的培养原则,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警在检察工作技能和水平的实际状况,综合归类,统筹开展各类专业技术培训,或立足各自的岗位进行长拉短、老带新的结对培训,着力提升应对各项具体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此外,还开展结合改革发展的新需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适用的新任务、业务工作的新要求进行专题式的培训,满足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求新知、求未知的愿望,不断更新业务知识组成,开阔视野。强特色文化建设,培养“学习型”检察人才

    把握职能定位,培养“实战型”检察人才

    为有效提升青年干警的业务素质,该院认真组织青年干警参加各类岗位培训、理论调研沙龙、观摩庭审、“A+B”双岗锻炼和硕博学习等形式,并大力开展演讲比赛、检察法律文书竞赛、公诉论辩赛、案件评查赛等活动,对优胜者和参与者均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赛促成绩、以赛促成长、以赛选人才,给青年干警提供展现自身才华的舞台,在模拟演练中倒逼青年干警素质提升,持续提高他们各方面的实战技能,从中发现有培养前途的好苗子,为打造各类业务拔尖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近三年,该院青年干警在国家、省、市检察系统各项业务竞赛中均取得了好成绩,其中戴敏佳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戴敏佳荣获“辽宁省十佳公诉人”;戴敏佳、马效红荣获“辽宁省未检业务竞赛标兵”,并同时入选辽宁省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戴敏佳、谢丹荣获“抚顺市十佳公诉人”;刘彦玲荣获“抚顺市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张雅楠荣获“抚顺市检察机关十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


    转变育人方式,培养“服务型”检察人才


    2013年,该院选取有办案经验、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检察官组建“小蜜蜂”爱心志愿团队,积极构建“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教挽救”四位一体的未检工作模式,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社会调查,推动全市未检司法办案水平稳步提升。与此同时,他们积极担当普法责任,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精心打造了涵盖预防校园欺凌、拒绝毒品侵害、网络犯罪与自我保护等8个方面14个主题的精品法治课,先后到抚顺师范附小、实验中学、抚顺市第一高中、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建筑大学等10多所大中小学校开展“爱心进校园”巡回讲座。2017年起,他们又将法治进校园延伸至幼儿园,开发教师看护责任与儿童防拐骗课程。几年来,“小蜜蜂”姐姐以亲和形象、生动内容、活泼形式开展普法活动200余场,覆盖人群近3万人。经过不懈努力,“小蜜蜂”未检工作品牌深受社会群众和广大师生、家长喜爱,是抚顺人心中的“百姓雷锋优秀团队”。

    青年干警的脱颖而出,激发了检察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使青年干警们在体会成功的同时,深深感受到“快乐着从事检察工作,从事检察工作快乐着”。在未来的日子里,矿区检察院会把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结合,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为检察事业发展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