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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 “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时间2019-04-24

         4月26日,由共青团中央颁发的“2016-2018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牌匾被郑重地摆放在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的荣誉室内。

           

          自2008年被指定集中管辖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来,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慎重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严格落实各项未成年特殊检察制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先后建立了未成年人关护基地、未成年人心理关爱基地,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此外,该院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治宣传模式。2012年,该院成立了“青年检察官法治宣讲团”,进社区、走乡村、入学校,广泛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受教育师生和家长达数万人次。

         2013年,该院22名青年检察官自愿发起成立了“小蜜蜂”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把爱的目光投放到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村居、社区、学校,与那里的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围绕心理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方面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内容丰富的“乐洋相伴 书送未来”“精准关爱行动”。他们先后与抚顺市雷锋文化传承中心、抚顺煤矿脑科医院“慈善义工队”、抚顺市望花区创业园区等单位、团体合作,搭建献爱心平台、设立未成年人关护基地,让专业人士和爱心人士参与到关爱与保护未成年人的服务中来。2016年“小蜜蜂”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项目获得了全国第三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 2017年 “小蜜蜂”青年志愿者团队被授予抚顺市第十一届“百姓雷锋”优秀团队荣誉称号。

         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还先后多次获得省级、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青少年优秀社会工作站”、“青少年教育先进单位”、“青少年普法先进单位”、“雷锋式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