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司法救助济贫困 矿区检察更有情

      时间2019-11-05

    10月25日,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守初心、担使命、送温暖、共成长”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李石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代表,被救助人刘洋(化名)及其母亲、邻里代表参加救助金发放仪式。

    2017925日,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刘洋腹部被刺伤。经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期间,刘洋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害人王某赔偿人民币180161.33元。

    2018515日,法院审理后判决加害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洋经济损失人民币38060.73元。法院判决后,加害人王某因无赔偿能力无法履行赔偿义务,造成刘洋家庭生活出现新的困难。

    鉴于刘洋受伤害后住院治疗支付医疗费用四万元全部向亲友借用,母亲无正式工作,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其父多年杳无音信、家庭生活极端困难等实际情况,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于20181018日至119日先后12次到学校、社区调查取证18份证实材料,就加害人王某经济赔偿能力、被害人刘洋家庭情况、经济情况开展调查,确定加害人确无赔偿能力,被害人刘洋家庭经济困难、治疗费用负债情况属实。20181114日,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之规定,按照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呈报省、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2019930日,经省市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拨发司法救助款5万元。


       在救助金发放仪式上,与会的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刘洋家庭居住地的李石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代表纷纷发言,对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给予肯定。刘阳母子向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不忘初心为人民,司法救助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