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到矿区检察院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会,就前一阶段对矿区检察院分党组开展政治巡察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反馈。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苏中辉出席会议并提出整改要求;市院巡察组组长刘正英反馈巡察意见;矿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金贵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组长刘正英同志代表市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18年以来,矿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打造未检品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为抚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也指出矿区检察分党组在党建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苏中辉同志对矿区检察院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用好巡察成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落实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到自觉整改、坚决整改、全面整改;三要强化统筹安排,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时报送整改情况。
矿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金贵涛同志代表矿区院分党组进行表态: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二是突出建章立制,常态长效抓好整改。结合问题整改,突出制度建设,以查促改、以改促效,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三是用好巡察成果,压实“两个责任”。把巡察整改贯穿到践行新发展理念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全过程,切实把整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起来,以实际成效回应市院党组的关心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