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我院决定对如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件
1.白某某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案
2.吴某某诈骗案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4月21日13:30
(二)地点: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听证会仅邀请听证员和当事人参加。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安检工作。
特此公告。
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