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拟聘任未成年人检察听证员人选公示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拟聘任未成年人检察听证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聘任人选有异议,请于5月21日前向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52511057 附件: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拟聘任未成年人检察听证员名单 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