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精神。日前,矿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金贵涛,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端等同志到新宾县委政法委就共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常态化协作机制进行会商座谈。新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金鹏,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珲等同志参加会商座谈。
座谈中,金贵涛检察长详细介绍了我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及《矿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等情况,并对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建议,王端副检察长向县委政法委领导通报了新宾县未检工作有关情况。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金鹏对矿区检察院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在未检案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讲等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我院工作建议表示认同,并诚挚邀请我院“小蜜蜂”青年检察官法治宣讲团到新宾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巡讲,把优质法治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倾斜。赵金鹏书记表示愿意与检察机关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常态化协作机制,承担起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建设,探索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宾模式”,切实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水平,确保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金贵涛检察长表示:矿区检察院将坚决扛起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守护明天”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与县委政法委定期会商沟通,共同建立未成人保护工作站,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祖国未来”,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做得更好,为我市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