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件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王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
9月16日上午,矿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金贵涛代表矿区检察院向因案致贫的受救助人母子发放司法救助金四万元。希望王某把这笔救助金用在刀刃上,解决好家庭中的实际困难。同时,鼓励他重新鼓起生活勇气,规划好生活,借助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早日从阴霾中走出,走向小康新生活。
受救助人王某的母亲代表王某对矿区检察院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并表示一定会把党的关怀、社会的温暖和检察机关的关心转化为迎接未来美好生活的信心和动力。
多年来,矿区检察院始终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载体,作为助力脱贫攻坚战、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有效手段。2020年以来,矿区检察院通过阅卷分析、家庭走访、调取证据、案情研讨、公开听证等手段多途径、多方式开展相关工作,突出未成年人保护重点,与多家单位共同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的多元共助联席会议机制,着力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效,目前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司法救助不仅是一项民心工程,更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法治温度的生动实践。今后,矿区检察院将继续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相关工作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认真履行司法职能,用司法救助工作的力度和温度彰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