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按照矿区院党组统一部署,把依法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为“法治进校园”的着力点和落脚点,4月13日,我院谢丹等10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抚顺县十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受聘为“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必将认真履责,合力营造安全、法治、文明、和谐校园环境和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当好“法治理念的引领者、校园安全的守护者、综合治理的推动者”。
本次,我院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不仅是矿区院未检延伸办案职能、拓宽履职途径、推进检察业务、参与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落实市检察院关于“法治进校园”工作,要向偏远地区延伸工作要求的具体落实。下一步,矿区院将继续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持续深化检校共建,创新法治教育新模式,做实做细法治教育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建设平安抚顺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