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羁押审查工作,准确适用羁押措施,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持续践行矿区人民检察院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本院于2021年12月8日就犯罪嫌疑人王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组织召开听证会,就犯罪嫌疑人王某是否继续羁押听取各方意见。根据《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采取不公开方式进行,由副检察长蔡旭平主持。
为了确保听证会公平、公正,市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并商请市司法局随机抽取人民监督员,对听证会全程进行监督并发表监督意见。
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情、案件定性、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依据向与会人员作出了详细的汇报,侦查人员、辩护人均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通过听取汇报、提问、讨论、独立评议,一致同意检察官作出的拟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对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办案方式给予了高度的认可,一致认为,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既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又体现出法律的作用不仅是惩罚,还有教育和引导作用,通过办案促使王某彻底悔悟,从而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彰显了法律的谦抑、宽和与温情。
听证会结束后,蔡旭平副检察长代表矿区人民检察院对与会人员表示感谢,并表示从司法体制改革的角度来看,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能够提高办案质量,保障人权,并使得刑事诉讼的过程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今后将继续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将检察权的行使置于阳光之下,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办案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