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抚顺市团市委、市教育局等10个部门授予全市2020-2021年度“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多年来, 矿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慎重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严格落实各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小蜜蜂”青年检察官法治宣讲团成立以来,进社区、走乡村、入学校,广泛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受教育师生和家长达数万人次。宣讲团还围绕心理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方面开展内容丰富的精准关爱行动。
下一步,矿区检察院将倍加珍惜荣誉,将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创新思路,拓展维度,持续加强未检专业化建设,用更加深入、细致和精准的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优质司法保护,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