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要求,以“公益诉讼+未检工作”护未来“双保险”模式,全力以赴当好“国家监护人”。4月11日,矿区检察院召开了全市首次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新抚区公安分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由检察长金贵涛主持。
听证会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行,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办理过程、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做了详细介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围绕新抚区行政区域内部分网吧、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交流;行政部门就相关职能、日常履职及执法队伍情况进行一一作答说明。会上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对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赞许。
通过听证,矿区检察院已向新抚区公安分局、文化广播和旅游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当场表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识,将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对所提问题照单全收,对建议内容逐项研究落实,在今后工作中,运用常态化监督巡查等方式强化监管,同时邀请检察机关参加拟召开的休闲娱乐场所警示教育工作会议,对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释法说理普法工作,希望同检察机关携手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下一步,我院将紧扣“质量建设年”主题,以“止于至善”的工作要求,结合“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启动“公益诉讼+未检工作”护未来“双保险”模式,坚决扛起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守护明天”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一是坚持运用公开听证制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服务能力的工作创新,主动邀请第三方加入司法活动,充分保障公民和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听取各界意见。二是以“我管”促“都管”,督促推动相关方面构建更为完备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共同实现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实现“1+5>6”等于“实”。三是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理念,持续做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多方参与、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守护祖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