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抓实融为一体的政治和业务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6月24日,矿区人民检察院举办首次未成年人法律实务培训班,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端、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新抚法院少年庭庭长王苏宁、各县区公安分局干警近40人同堂培训、研讨交流。

培训通过“学”“听”“议”等多种形式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如何办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如何运用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和解读,并重点围绕性侵类案件在司法办案中的“疑点”和“痛点”问题、细化落实相关政策文件中的“新点”和“亮点”精神等方面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总结,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标准。参训人员共同研读相关性侵类案件量刑文件,并针对文件内容,分别以不同视角、结合各环节司法办案情况,检视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今后如何加强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方面的协作配合,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发表了各自看法和建议。

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公、检、法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理解和认识,也搭建了凝聚共识、良性互动的桥梁,让相互学习、共同交流成为提升素质能力、更新法治理念、强化司法协作的有效载体,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起到了良好助推作用,得到参训人员的广泛好评。
下一步,矿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积极践行“联训多赢”的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同堂培训方式方法,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以“1+1+1>3”的合力,共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为平安抚顺、法治抚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