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终,矿区检察院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院党总支委员会组织全院党员为司法案件被救助人捐款、购买物资,院党总支副书记于喜民、委员陈律圆代表党总支到3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该案件被害人张某、李某家境困难,且存在智力、精神方面的障碍,在受到侵害后本就贫寒的家境更是雪上加霜,申请民事支持起诉人(未成年)刘某身患重病,无力支付医疗费。我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上门搜集佐证材料,减少申请人负担,第一时间发放救助金,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我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注重移送社会救助线索,凝聚党支部救助力量,创新启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检察办案新模式,与市妇联、教育、共青团等单位部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长效工作机制,让司法救助覆盖面更广、辐射圈更宽,实现办理一次救助、达到长久救助的效果,以能动司法传递“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