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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商聚力 共护“未来” 矿区检察院与共青团抚顺市委共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时间2023-03-16

    310日,矿区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组织常态化合作机制,召开进一步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座谈会,团市委副书记张晓光、张媛媛,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金贵涛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本次座谈。


    会上,金贵涛检察长首先就贯彻落实最高检举行“迎两会·新时代检察这五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精神,结合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李迪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要点,对我院近期未检案件办理情况、联合开展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等方面进行介绍。团市委副书记张晓光对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共青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进行说明。随后,双方就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路径和机制进行了探讨,并就青少年法治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工作深入交流并发表了意见。


    下一步,矿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与团市委常态化会商合作,着重加强协议机制、权益保护、跟踪帮教、法治宣讲等方面沟通协作,切实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化支持有效衔接,不断推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实施,携手护航我市未成年人向阳成长,把神圣的“朝阳事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