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矿区检察院召开分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应勇检察长在辽宁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我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金贵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分党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应勇检察长讲话精神逐一交流发言,结合分管工作提出具体落实举措,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6月6日至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前往辽宁本溪、沈阳等地调研。应勇检察长在辽宁调研时的讲话政治站位高远、法治思想深邃、民生情怀浓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给予了激励和鞭策。全院各党支部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传达到每名党员干警,坚决把学习贯彻应勇检察长在辽期间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任务,认真学习研读,深刻品悟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党组部署要求上来,自觉扛起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担当,履职尽责,强化担当,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会议要求:
一要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加自觉维护和捍卫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抚顺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应勇检察长系列讲话精神,省委、市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和上级院对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院领导和党支部书记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深研领悟,以庆祝建党103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加强党建带队建,全面系统学习,狠抓工作落实,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以实干担当持续擦亮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矿检工作创新发展强大动力。
二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更加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聚焦助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持续贯彻落实“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立足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服务矿区经济高质量发展“1+6工作机制”,以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护合法权益并举,做到精准办好个案与加强类案监督、推动源头治理并重,“护”好一企、促治一片、惠及一方,着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优质检察产品服务振兴发展大局。
三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更加深入维护群众利益做实检察为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未检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未检案件,持续擦亮“小蜜蜂”未检团队特色品牌,以“八大合作”融通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如我在诉”理念,抓紧抓实“百千万”工程,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深化做好领导接访、包案化解工作;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切实保护群众身边的安全,持续做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工作,以高质量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四要始终坚持争先创优,更加着力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严格对照应勇检察长提出的工作要求,对标对表上级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一体抓实案件办理和业务管理,持续规范和深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切实用好流程监控和案件评查,规范数据填录,扎实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准确把握“三个善于”要求,把办案高质效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创出高质量,干出新业绩,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中展现矿检新作为。
五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更加注重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抓手,以强化政治轮训、业务培训为载体,持续发扬“团结协作、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勇毅前行”院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不断完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持之以恒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以检察队伍建设新成效,奋力推动矿区检察事业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