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8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矿区分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关仁宗主持召开与矿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金贵涛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关仁宗作了动员讲话,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金贵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李治、张晓光,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朱岩及巡察组其他同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成钢,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兰程,矿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检察干警出席会议。
关仁宗强调,党的二十大对巡视工作作出明确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深化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开展本轮巡察,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矿区检察院分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认识,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的认识,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
关仁宗指出,市委巡察组将围绕“四个聚焦”,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的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巡察组将严格按制度要求办事,严守职责边界,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矿区检察院分党组要严格落实纪律作风有关要求。对妨碍、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矿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金贵涛表示,矿区检察院将坚决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深刻认识市委巡察是加强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契机,是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坚决配合保障到位,从行动上全力支持巡察工作,服从巡察组统一安排,切实为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坚决认真整改到位,从整改上充分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对巡察组指出和反馈的问题,以最诚恳的态度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整真改,把巡察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矿检力量。
抚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兰程强调,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矿区检察院分党组要严肃对待和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次加强政治淬炼、进行政治体检的难得契机,不断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决服从巡察组工作安排,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介绍情况、反映问题,同时严格遵守巡察纪律,认真细致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坚决整改落实,推深做实成果运用,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落脚点”,勇于自我革命,切实解决问题,把接受巡察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持续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水平,加快推进矿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限为两个月。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704133536;专门邮政信箱:抚顺市第A312号信箱;专门电子邮箱:13704133536@139.com。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26日。根据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矿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矿区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