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分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省市委、上级院会议要求,总结党纪学习教育情况,部署抓好常态化长效化建设。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金贵涛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分党组成员、党总支委员、各支部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延伸和拓展,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矿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上级院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目标要求、关键环节、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推动全体党员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推进矿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全院上下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终身必修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保持坚定信念不动摇,持续铸牢忠诚维护核心的政治品格;保持干事创业不懈怠,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强大工作动力;保持遵纪守纪不止步,持续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下功夫;保持学用结合不停歇,持续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