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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会议 部署推进|我院总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

      时间2025-09-12

    为全面落实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部署要求,9月12日,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分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对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作出部署。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金贵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分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院上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体推进“学查改”,坚持开门教育,锲而不舍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取得显著成效。全院党员干警政治站位不断提高,工作作风持续改进,制度机制日益健全,为矿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作风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加强理论武装,在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上持续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对标对表,常抓作风教育,常敲思想警钟,持续擦亮鲜明政治底色。要深化整改整治,在强化制度执行上持续用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制度执行情况强化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把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聚焦主责主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坚持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引领,将作风建设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坚持走好群众路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抓好责任落实,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上持续用力。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分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院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分管领域直接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为推动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检察力量!